在文字中证道。——唐泪
这个问题因人而异。
对刘德华先生的拥趸来讲,毋庸置疑,理所当然。
或许张学友先生的粉丝有异议,毕竟“歌神”黄袍加身,加之单论乐坛可谓实力超然。
也或者黎明先生的后援团也不同意,毕竟“九十年代最红”的口号貌似已时日颇久,周星驰的《破坏之王》里面“我爱黎明”的梗也流传至今。
而郭富城先生这边就干脆忽略不计。
因为从勤力度来说,华迷第一、黎粉第二,学友粉应该能勉强拿个第三。
城迷在哪?
可能对部分城迷来讲,安心做第四天王,就能换来晴天。
印象流一把,如果有说错,还请谅解。
回到正题。
刘德华是“四大之首”吗?
从资历上来讲,毫无疑问。
刘德华1981年出道,当年即在大银幕上露脸,拍了《彩云曲》,虽然是露面频率颇高的人肉布景板,连名字都没署上,演技也嫩得可以滴水,但毕竟也能算“影视双栖”。
三年后张学友才通过唱歌比赛出道,郭富城考入无线的舞蹈培训班,黎明尚查无此人。
此后张学友虽然初发唱片大卖,但乐坛已经被前辈巨星彻底占据,他尚需排队待机。
郭富城在1987年获无线高层赏识转入艺员培训班,同年度结业,虽被封了个“银河十星”的称号,但在僧多粥少的无线电视台,只有“无限”的龙套命运。
黎明更惨,1986年参加无线新秀歌手大赛获得季军,随后签约华星,冷板凳一坐四年。
而张学友在初试啼声之后,并未大放光芒,反而慢慢陷入低潮,尤其酗酒闹事风波,更令他名誉扫地。
刘德华虽然在1985年首发专辑失利,但自从与无线的“雪藏”风波解决之后,踏上了商业娱乐电影的战车,票房表现开始逐日上扬,这成了他扬名歌坛的极大助力。
至1990年,“前四大天王时代”结束。
这一年,刘德华骤然在歌坛发力。
很多人一直纠结于十大劲歌金曲的“最受欢迎”和“金曲金奖”孰轻孰重问题。
这个问题其实完全不应该有任何争议。
一个是歌手年度综合实力的盖章,另一个是年度十大金曲的优选其一,有人用影帝影后和最佳电影做过比喻,其实本来也就这么回事。
1990年到1992年,刘德华三度夺得“最受欢迎男歌手”,毫无疑问是实力缘故。
虽然恰好遇上乐坛“真空期”,但同期他仍有对手,也即耕耘多年的张学友,至于李克勤,一直市场表现欠佳,根本没有资格登上擂台。
而张学友为何会连输三年?
因为乐坛从来不是以唱功或天赋来定实力高低。
流行歌曲的本质,唱功因素只是其中一环,还包括歌手自身的形象、舞台以及多栖路线等,这些东西都会影响到市场及歌迷的反馈。
所以张学友限于形象和低附加值,就连续三年落败。
直至四大天王列位。
在1993年,新崛起的黎明击败刘德华。
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信号。
双雄争锋的年代已经再不复返,新人来势汹汹,论及偶像力,郭黎二人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郭富城自1990年开始红到什么程度?
一个广告、一个发型和一个唱片,就成为第一个红遍整个亚洲的华语区偶像。
这一点毫无疑问,堪称空前绝后,而在他回流香港后,台湾飞碟甚至比照他的形象推出新人林志颖,又刮起一阵新的旋风。
刘德华的商业触觉也非常敏锐。
他在1990年成立天幕公司,头炮电影《九一神雕侠侣》就请来新人郭富城担纲反派一号,结果电影大爆过两千万。
黎明在宝丽金的力推下,以《是爱是缘》夺得1991年IFPI全年最高销量大碟奖,越过同门师兄李克勤,成为与刘德华和张学友比肩的乐坛第三人。
郭富城则在1993年解决合约纠纷之后,踏上转型之路,开始步步走高。
而刘德华在1994年再度夺回一次“最受欢迎男歌手”奖后,开始在香港乐坛的争锋中落入下风。
于是他转身,开始耕耘另一个天地。
若论唱功。
刘德华天赋嗓音情况并不佳。
音高较低,也没有能够突破上限,所以你在他的歌里几乎找不到假声的应用。
但换来的是他的歌路特别稳,音准表现极佳。
再辅以旋律的上口,劣势反变优势。
若论及整个华语区的歌曲传唱度,他也可凭微弱优势略胜张学友。
演技能力亦与歌路较为相似。
尤其侧重商业电影类型的表演,缺乏深度,这个问题从其商业娱乐电影占比极大就能看出。
但以此换来的是商业票房能力的突出。
进入香港十大票房排行榜次数最多的演员、三个香港票房年冠、在内地三番内破十亿的电影作品三部。
九十年代位列影坛四大天王和五大巨星,在今日仍能称五大巨头之一。
这种程度的长红,也确实罕见。
而关于广告代言,郭富城虽一骑绝尘,但刘德华与黎明可谓伯仲之间,张学友全无优势。
所以,综合歌、影和广告代言表现而论。
刘德华是四大之首吗?
综合而论。
在香港乐坛的后半程,他落下了下风。
但内地市场做了弥补。
在影坛,虽然单谈品质和香港的头部票房,他不及郭富城。
但凭借最多数量的商业作品、累积票房和影帝奖项,以及近年来爆发的两部破十亿电影。
可与郭富城平手论道。
另外两位天王在影坛则早已被远远抛下。
资历之王、传唱度之王、人气长红之王、电影数量之王。
以此四项而论。
当之无愧。